高低溫沖擊試驗箱的高低溫測試標準
高低溫沖擊試驗箱常用于試驗材料的高溫、低溫的耐氣溫測試,用于檢測實驗材料的熱脹冷縮引起的物理性能變化。可以用于電子、電氣、機械、橡膠、陶瓷、玻璃制品等等行業(yè)產(chǎn)品,檢測試驗物品在高溫、低溫環(huán)境下的耐受性能。在試驗時,有高溫測試標準和低溫測試標準,標準測試能夠說明一個產(chǎn)品的質(zhì)量好壞。下面詳細說下高溫和低溫測試標準。高低溫沖擊試驗箱在做降溫(低溫)試驗時,低溫溫度一般是-30℃,溫度差在3℃左右,試驗時間要持續(xù)16個小時左右。在降溫時,以室溫降至試驗低溫為準,降溫的速率一般是0.7℃~1℃每分鐘。在溫度降至試驗要求溫度以后,等待1~2小時左右,讓試驗樣品的溫度降至與試驗箱體內(nèi)溫度接近以后,觀察樣品情況。試驗樣品在溫度穩(wěn)定以后,持續(xù)暴露16小時,可以進行功能性測試,例如給試驗樣品通電,檢測其是否能正常工作。高低溫沖擊試驗箱在做升溫(高溫)試驗時,低溫溫度一般是+55℃,溫度差在2℃左右,試驗時間要持續(xù)16個小時左右。在升溫時,以試驗要求......閱讀全文